鱼台县四项措施创新农村生态建设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环境环保厅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鱼台县把农村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从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文明生态村创建、项目管理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在全县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要求各乡镇按照国家环境优美镇的标准,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对各乡镇存在的重点环境问题,制定符合各乡镇实际的《环境保护规划》,通过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有效促进了各乡镇农村环境的不断改善。

  二是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创造性的开展了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通过文明生态村的示范带头,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强化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三是积极开展“环保法律科普知识下乡”活动,加强对农村的环境宣传教育,通过散发环保知识宣传材料、挂图,展示环境警示教育刊板等形式,将环保法律科普知识直接送到农民群众中。

  四是强化农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坚决杜绝新污染的产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研究制订有效措施,对未批先建和未验收已投产的企业进行督办,督促办理有关手续。针对建设项目审批多验收少的现象,将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开展,对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分类管理,重点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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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16 18:08:50, Powered By v3.1.3(MS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