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确定八大环保任务 铁腕治污 高压监管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报

“十一五”以来,山东省潍坊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刚性减排、铁腕治污、高压监管”三大重点,不断开拓创新,积极作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 

全市累计投入资金35.1亿元,建成了293个减排工程,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19.2%、二氧化硫11.85%,分别完成了省政府下达任务目标的106.66%和138.75%,综合排名列全省第五位。

铁腕治污重点防控 

背水一战,大胆探索创新减排管理工作模式

环境质量改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环保是一场攻坚战,更是持久战,每时每刻不能放松。潍坊市敢于硬碰硬,坚持铁腕治污,积极推动了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潍坊市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总量减排约束性任务,面对减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等不利因素,全市背水一战,大胆探索创新减排管理工作模式,大力实施领导包靠、一线督导、倒排工期、考核问责等超常规措施,全面推进了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总量减排工作逐步走上良性轨道。“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资金35.1亿元,建成了293个减排工程。

根据山东省政府提出“59条省控重点河流全部达到恢复鱼类生长目标”要求,潍坊市开展了声势浩大、规模空前的“六河六片区”治污攻坚战,实施“关、停、限、建、管”五大措施,关停取缔重污染企业或生产线104(),停产、限产或限期治理企业269家。投资15.98亿元,完成68个重点废水治理工程项目。到去年底,潍坊23条河流水质均实现了明显好转,其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比2009年平均降低了66%和62%。特别是虞河,根据对虞河纸房桥断面水质的监测,其改善幅度高达90%以上,为全省水质改善幅度最大的河流,创造了全省水质改善之最。同时,六大片区空气污染治理也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中心城区除个别极端天气外基本摆脱了工艺废气异味污染状况。 

为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和提高安全防控水平,潍坊市投入2.7亿元,建设了具有全国一流水平的市级环境自动监控和应急指挥管理平台,建成8个地表水和20个空气自动监测站()176家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并实现了省、市、县和企业“四级联网”24小时动态监控。通过采取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加密监测、明察暗访、一线执法、调度通报、挂牌督办、“手、眼、嘴、腿”四位一体快速联动等举措,始终保持了环境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今年上半年,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46起,对227家企业实行停产或限期治理。同时,围绕预防、预警和应急三大环节,进一步加强对重金属、核与辐射、危险化学品以及危险废物的全程监管。

围绕大幅提升环境保护参与宏观调控作用,潍坊市出台了《关于严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效控制结构性污染的意见》等文件,明确划定环保审批“红线”、“黄线”、“绿线”,提高了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十一五”期间,仅市级拒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选址不当项目就达156个,查处各类违规建设项目430余个,并对个别污染严重、环境质量改善缓慢的流域或区域实行了暂缓受理环评审批措施。 

任重道远锲而不舍

绷紧环保弦不放松,理性分析全市减排形势 

潍坊市通过2008年开展的总量减排攻坚战和2010年的“六河六片区”治污歼灭战,在抓环保工作的大格局、大氛围以及环保治污工程项目和能力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提升。但是,全市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困难,特别是由于历史欠账以及产业结构相对偏重等方面原因,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潍坊经济发展与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仍将十分突出,社会公众的环境诉求与现状之间差距仍将存在,环保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目前问题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一个是部分河流治污历史欠账多,达标水平不高,治理成果依然脆弱。由于污染的长期积累以及基础薄弱等方面原因,尽管2010年潍坊河流水质有了大的改善,改善幅度列全省前位,但水环境的总体质量水平依然不高。“十二五”末全省要消除劣Ⅴ类水体,全面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目前,潍坊23条河流只有7条达到了功能区划标准。全市34个已建成并投运的污水处理厂,仅有4家达到了一级A排放标准,其他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建设标准低、处理能力不足、截污管网不配套以及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不完善等问题。 

另一个就是空气污染成因复杂,监管难度大,任务艰巨。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不断加快,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尤其是阴霾天气的废气异味污染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潍坊城区空气污染属于复合性污染,除地理、气候因素外,主要污染因素包括工业生产、农业生产、供暖、建筑施工拆迁、交通运输、道路保洁、机动车尾气等。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污染源,地面扬尘占60%,非采暖期占68%,扬尘污染对城市空气污染的影响越来越突出,监管难度很大。另外,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尾气排放已成为中心城区的又一重要污染源,给市民的身心健康带来极大危害。

第三个方面是产业结构相对偏重,减排工作压力较大。化工、造纸、热电、印染等8个高污染行业的工业增加值占全市GDP50.8%,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6.3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长期居高不下,而分配给潍坊的减排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此外,按照潍坊“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GDP年均增速将达12%,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城镇化率62%,增幅是全省平均水平1.8倍,势必导致污染物新增量大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面临着高存量和高增量的双重压力。 

积极作为巩固成果

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定八大环保任务 

随着全社会对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的关注度、期望值越来越高,环保工作的压力和难度也越来越大,如何将环境保护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相结合,通过优化发展,从源头控制预防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更好地改善民生,是潍坊环保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归宿点。全市环保系统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积极作为的良好作风,切实把生态环保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进行科学规划和统筹安排。

潍坊市已经明确了“十二五”环保工作任务目标,将继续坚持“刚性减排、铁腕治污、高压监管”三大主线,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到2015年基本实现环境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相适应目标,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环境保护工作,对于助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三项目标,潍坊市积极作为,确定了八大环保任务:

确保完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减少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减少4%的年度减排任务指标。根据潍坊市政府下达的减排项目计划和确定的113个重点减排项目,严格落实总量减排考核目标责任制,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按计划完工投运并发挥减排效益。严格控制好新增量,既关注煤炭的消耗量,也控制好新上高排放行业。大力推进重点行业的脱硫脱硝、中水回用、污染治理再提高以及畜禽养殖和种植业的污染治理,不断挖掘新的减排潜力,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按照“断面倒逼法”分别采取提高污染源排放标准和关、停、限、建等措施,切实抓好23条河流治理达标。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环保执法监管,完善治污设施,提升治理水平。对未达标的河流,启动环境应急程序,加大监测检查力度,并按照“断面倒逼法”分别采取提高污染源排放标准和关、停、限、建等措施,确保按期达到恢复鱼类生长目标。

53项重点工程建设和1167个污染源点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力促16个重点片区空气质量实现明显改善。切实解决好工艺废气异味、煤烟污染和扬尘控制及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管;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各片区的治污工作情况,严格考核问责,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区域将实施限批。 

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坚守环保审批红线(禁止类)和黄线(控制类),坚决杜绝“两高一资”项目落地。在水源地保护区和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的重点流域或片区,一律禁止新上或扩建农药、医药中间体、燃煤热电等项目,化工、医药类项目环保审批上收一级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监管,建立通报制度,坚决杜绝以试生产为名长期违法排污,切实把好项目竣工环境监测和验收关。 

大力实施百项重点环保工作,落实筛选确定的124项重要事项。从2009年制定实施百项重点环保工作机制以来,已相继完成了252项重大热点难点工作,对推进环保工作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今年,根据县市区的提报,又筛选确定了124项重要事项,形成了《潍坊市2011年百项重点环保工作》。

进一步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做法,加快构建起具有潍坊地方特色的排污权有偿使用保障、交易和监管三大体系,加快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按照服务外包、企业化经营、政府监管原则,积极筹备组建市排污权交易中心,为排污权市场化、资本化和交易主体的多元化运作搭建好市场平台,力争年内每个县市区至少都要开展或完成一笔排污权交易。研究拓展排污权交易银企合作渠道及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扩大排污权交易的范围或领域。 

积极探索环境监管新思路,按照“手、眼、嘴、腿”四位一体的执法工作原则,建立完善环境监控、监测与现场执法快速联动机制,促进日常监管的快速反应和执法到位。加快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突出抓好重金属、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防控监管,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与水平。增设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确保各县市区驻地至少有两个监测站点并与市级监控平台实现联网在线监控。

贯彻落实好省检察院、公安厅和环保厅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意见》,正确处理和把握好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工作。在积极配合公、检等司法机关做好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练好“内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与业务水平,确保做到程序规范、执法严谨;坚持依法办事,准确把握好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划分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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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24-05-17 16:07:40, Powered By v3.1.3(MSSQL)